自去年北京市出台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》之后,北京市质监局、市信息办和市公安局联合科研单位,最终制定出了针对城市管理和应急指挥“电子眼”的地方性强制标准《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》。
这为北京市各系统间“电子眼”提供了交流共享的基础,为年底前北京市建成全市图像信息平台,实现不同系统间的“电子眼”整合,提供了技术保证。
标准中规定,每个“电子眼”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这个系统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编码,就相当于人的身份证。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时,“电子眼”另一端的监控中心,就可以根据编码快速找到“电子眼”拍摄的图像资源,并实施有效的远程监控指挥。针对“电子眼”产品,标准还规定要有厂家提供的安全性、可靠性、电磁兼容性的检测报告才能够使用。
在标准中还规定,北京市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包括市级和区县级两级平台。
电子眼被盗或者被人切断信号怎么办?新出台的标准也做了规定:“电子眼”应具有存储功能,在停电或关机时,对所有的编程设置、摄像机编号、时间、地址等均可存储,一旦恢复供电,系统应自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。同时,当视频输入信号丢失时,还应该发出报警。
北京市质监局的负责人表示,现在北京市“电子眼”已经广泛应用在市民的身边,娱乐场所、小区边界、主要出入口、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、火车站、飞机场、公交枢纽、水电气热都能看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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